关于做好教育部“第二批高校‘双带头人’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26浏览次数:1422

关于做好教育部“第二批高校‘双带头人’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党组织:

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双带头人”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》(教党〔201826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函〔202012号)等文件精神,教育部将开展第二批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,现就做好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

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,领会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,把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的各项要求,为做好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奠定良好基础。

二、加强组织,积极申报

各二级党组织对照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建设标准,积极组织申报工作,填写《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》,并准备支撑材料(其中“学校党委工作情况”可暂不填写)各二级党组织至少推荐1个。校党委组织遴选和推荐,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2个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。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,教育部党组最终审核确定正式建设单位名单。

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28日17:00前将《第二批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》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(一式两份)送组织部720室,电子版(含有关支撑材料扫描件)发至组织部邮箱tlxyzzb@tlu.edu.cn

联系人:张月情      联系电话:2886205

三、细化标准,加强建设

校党委鼓励各二级党组织积极创建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,提供政策指导、经费支持,并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。各二级党组织应按照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双带头人”培育工程的有关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积极开展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,围绕强化支部政治功能、抓好党建主责主业、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、促进学校事业发展、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党建任务,创新工作方法,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,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特此通知。



附件: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》.doc


中共铜陵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
20201026